的通知》(濟.." />
各區縣(高新區、南部山區管委會、新舊動能轉換**區) 中小 企業主管部門:
為進一步加強企業研發機構建設,強化企業技術**主體地 位,根據《關于印發<濟南市工業企業"一企一技術"研發中心 培育認定管理辦法>的通知》(濟工信中小企業字〔2020〕 17 號 ) 要求,現就做好*十一批市級工業企業"一企一技術”研發中心 申報**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范圍
企業應符合《濟南市工業企業"一企一技術》研發中心培育 認定管理辦法》中的相關規定,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的* 立法人中小型工業企業(含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企業) , 企業在 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前兩年內,不得存在下列情況: 因違反海關法 及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,構成走私行為,受到刑事、行政處罰, 或因嚴重違反海關監管規定受到行政處罰;因違反稅收征管法及 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,構成、騙取出口退稅等嚴重稅收違法 行為;、行政機關認定的其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.
二、申報方式
本次申報通過"濟企通"平臺進行。請擬申報企業按照系統說 明(見附件2) 和《市級"一企一技術》研發中心申報信息錄入 說明》(見附件3) 要求,在規定時間完成注冊登錄、數據錄入、 佐證材料上傳、真實承諾書(見附件4) 填寫等工作.請各區縣 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在規定時間內進入系統完成初步審核工作并上 傳正式**文件(見附件5) .
三、申報時間
企業數據錄入和佐證材料上傳時間自通知下發之日起,截止 到2020年12月12日,到期系統自動關閉.數據錄入時請核對 填報數據的數量單位,提交前請認真核對填報數據和佐證材料. 區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初審時間為2020年12月13日—12月18 舊,提交文件時間為12月19日-12月21日.
四、區縣審查要求
1.各區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初審工作,于12月13 日—12月18日登錄系統,對照佐證材料對基本條件和專項指標
進行初審核實,審核中對企業填報失誤項,允許企業予以修改.
2.對申報企業近兩年以來是否存在違反海關、稅收和、 行政機關認定的,和其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等違法情況,各區縣 中小企業主管部門須函詢相關部門意見;嚴重失信行為從信用中 國(山東濟南) 查證.函詢、查證結果體現在正式**文件中.
3.請于2020年 12 月 18 日— 12 月21 日 ,登錄系統將正式推 薦文件、函詢查證結果、**匯總表(匯總表從系統中導出) 上 傳系統。
四、注意事項
1.各申報企業要保持佐證材料掃描件清晰可辨識,并為上傳
的每一份佐證材料標注*辨識的文件名。
2.各申報企業對相同類型較多的佐證材料,按年份倒序排列,
并附加標注頁碼的目錄;對財務數據統一附加數據所在頁碼說明.
3.各申報企業注意填寫內容的準確性和規范性,填報數據與 佐證材料相互對應。填報數據與佐證材料無法相互印證的為無效 數據。
附件: 1、 《濟南市工業企業"一企一技術》研發中心培育 認定管理辦法》
2、市級"一企一技術"研發中心申報系統使用說明
3、市級"一企一技術"研發中心信息錄入使用說明
4、真實性承諾書
5、區縣審核管理說明
各區縣(高新區、南部山區管委會、新舊動能轉換**區) 中
小企業主管部門:
為加強企業研發機構建設,強化企業技術**主體地位, 完善**體系,促進我市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,**了《濟南 市工業企業“一企一技術”研發中心培育認定管理辦法》,現印發你們,請結合實際,認真貫徹落實。
濟南市工業企業“一企一技術”研發中心 培育認定管理辦法
*章 總 則
*條 為進一步強化企業技術**主體地位,引導和支 持企業增強技術**能力,健全技術**市場導向機制,規范 市級“一企一技術”研發中心管理,并做好向省工業和信息化 廳**工作,**《濟南市工業企業“一企一技術”研發中心 培育認定管理辦法》 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。
*二條 《辦法》適用于符合《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》(工 信部聯企業〔2011〕300 號)的,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 的獨立法人中小型工業企業(含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企業)(以 下簡稱“企業”)。
*三條 “一企一技術”研發中心的定位是企業根據發展 需要設立的技術研發機構,是企業在所處行業和領域內著力突 破掌握關鍵**技術,搶占科技戰略的**平臺。主要 負責開展技術研發和技術成果轉化,產學研合作和**人才培 養,推進企業技術**。
*四條 鼓勵和支持企業建立“一企一技術”研發中心, 發揮企業在技術**中的主體作用,建立健全企業主導產業技 術研發**的體制機制。對**能力強、**機制好、****作用大、符合條件的“一企一技術”研發中心予以認定, 鼓 勵引導行業骨干企業帶動產業技術進步和**能力提高。
*五條 濟南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濟南市工業企業“一 企一技術”研發中心的培育、 認定。各區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負責市級“一企一技術”研發中心的**申報事項。
*二章 市級“一企一技術”研發中心認定要求
*六條 市級“一企一技術”研發中心的認定,原則上每 年進行一次。各區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按照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通知要求報送申請材料。
*七條 市級“一企一技術”研發中心應當具備以下基本 條件:
(一)企業在行業中具有顯著的發展優勢和競爭優勢,重 視*技術開發,具有開展高水平技術**活動的能力。
(二)在所處行業技術領域里,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 **技術或軟件著作權,近兩年(申報年度的前兩個年度) 取 得授權 10 項以上, 其中發明 2 項以上。軟件和信息技 術服務企業近兩年**軟件著作權 15 項以上。
(三)企業具有較好的技術**機制,組織體系健全,創 新效率和效益顯著。
(四)有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,機構上年度技術研發費支 出額不** 150 萬元, 專職研發人員不少于 15 人, 擁有技術水平高、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。
(五)具有比較完善的研究、開發、試驗條件,有固定的 研發場所,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** 300 萬元。
(六)申報企業是按地區劃型標準界定為中小型的工業企 業(含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企業)。
(七)企業在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前兩年內,不得存在下列 情況:因違反海關法及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,構成走私行為, 受到刑事、行政處罰,或因嚴重違反海關監管規定受到行政處 罰;因違反稅收征管法及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,構成、騙 取出口退稅等嚴重稅收違法行為;、行政機關認定的其他 嚴重違法失信行為。
*八條 各區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根據本《辦法》及當年 通知**符合條件的“一企一技術”研發中心,并將**名單 及材料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。
*九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依據市級“一企一技 術”研發中心認定條件進行審核, 并將審核結果向社會公示。
*十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在接收材料之日起 60 個工作日 之內發文,向各區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通報認定結果。
*三章 獎勵與支持政策
*十一條 新認定市級“一企一技術”研發中心經公示和 確認后,按照現行政策予以財政資金獎勵,并**申報省級工業企業“一企一技術”研發中心。
*四章 監督管理
*十二條 各區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應及時將市級“一企 一技術”研發中心所在企業發生*名、重組等變更情況及相關 證明材料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,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相關情況 進行確認并定期發文公布。
*十三條 企業對其報送材料和數據真實性負責,各區縣 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按照標準條件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符合性審 查。
*十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, 撤銷市級“一企一技術”研 發中心資格:
(一)提供材料和數據;
(二)主要由于技術原因發生重大質量、安全事故;
(三)因違反地區有關法律法規受到刑事或行政處罰;
(四)、行政機關認定的其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;
(五)企業被依法終止。
*五章 附 則
*十五條 本《辦法》涉及的申請材料、評價材料和評價 指標體系內容和要求,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布并適時調整。
*十六條 依據《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》,市 級“一企一技術”研發中心認定的相關信息向社會公開。
*十七條 在本辦法公布之前,已經公布為市級“一企一 技術”研發中心的企業可以依據本辦法進行申報。
*十八條 法執行。
*十九條本辦法實施后,與本辦法不一致的,按照本辦本《辦法》有效期自 2020 年 9 月 30 起施行,
有效期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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